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办事
文章来源:正航仪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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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4-21
事故管理规定
条 为严格事故管理,及时报告、调查、处理、统计和上报事故,采取防范措施,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,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凡发生的各类事故,必须按照“四不放过”的原则严厉查处,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、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、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、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。
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。对超出本规定且已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事故责任者,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。
第四条 本规定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和国务院第75号令《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》、国标(GB6441-86)《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类》、山东省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、集团公司《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》、第34号令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》制定的。
第五条 各类事故的报告、调查、处理、统计和上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、尊重科学的原则,努力做到公平、公正和合理。